“三十而立”语出《论语·为政》。“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”
历来注家对“三十而立”之“立”有众多注解。古代注家对“立”主要有两种解释,也就是立于学和立于礼。
梁代皇侃《论语义疏》认为立是指学立。“立,谓所学经业成立也。古人三年明一经,从十五至三十是又十五年,故通五经之业,所以成立也”。他认为立指的是所学的典籍知识有所成就。古人花费3年时间来熟读、疏通、理解、掌握一部典籍的内容,并身体力行,付诸日常生活实践中。从15-30岁,共15年时间就可以精通儒家五经(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)。这就可算是在学业上有所成就了。
清代宋翔凤《论语发微》则是立于礼这一说的代表。“《曲礼》曰:‘三十曰壮,有室’。立也者,立于礼也。君子惟明礼,而后可以居室。不然,风俗之衰与人伦之变,未有不自居室始者。故曰,人有礼则安,无礼则危也”。他引用《礼记·曲礼》的话,人到了30岁可称为壮,结婚有家室。立指的是立于礼,掌握了礼的规范。人需要了解掌握了礼的规范,才可以夫妇同居一室。人有了礼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