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:从“国家计委”到“发改委”
建国初期,中央计划管理权属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(简称“中财委”),具体执行机关为其下设的中央计划局。1952年11月,为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,单独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(简称“国家计委”),与政务院并行,同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领导。
此后,编制长期和年度经济计划的工作即由中财委移交给国家计委。1953年5月,中财委的工作实行“五口通商”,国家计委又兼管了8个工业部的工作,至此,国家计委的业务范畴涵盖了经济计划、基本建设、物资分配、统计工作和工业建设等方面。因国家计委与政务院并行,下属机构及分管业务众多,当时可谓位高权重,被称为“经济内阁”。
1954年9月,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撤销政务院,设立国务院,国家计委...